问题 | 交了首付但开发商不签合同,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收取定购款项之时,如有明确规定签署正式合约的明确期限,便可向房地产开发商主张在所期望的时间内,严格遵守约定的义务进行签约工作;
倘若截止日期已过,且房地产开发商仍旧未能履行合约签订事宜,则可以据此理由提出法律诉讼,请求宣告合约无效,进而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不仅要双倍偿还定金,还需要全额退还先前支付的首付款; 或者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与您共同签署正式合同。 然而,若并无对合约签署期作出明确规定,你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签约要求(需提供确凿证据),但给予房地产开发商必要的准备时间是很重要的,若是期限已过,而忽略了提前沟通协商又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你同样具备向法院发起诉讼的权利,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尽快与你完成详细条款的谈判并正式签妥文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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