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可以委托他人代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购房协议的签署是可以通过授权他人代为进行的。
然而,关于代签购房协议的有效性,须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分析判定: 首先,行为人在缺乏代理权限、超越代理范围或者代理权限终止之后,如果仍以被代理人的身份对外签订了合同,那么相对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此种行为人具备相应的代理权,则此类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若行为人在缺乏代理权限、超越代理范围或者代理权限终止之后,仍然以被代理人的身份对外签订了合同,但并未得到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这种情形下,此份合同对被代理人将不产生约束力,其法律责任应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最后,若行为人在缺乏代理权限、超越代理范围或者代理权限终止之后,仍然以被代理人的身份对外签订了合同,并且得到了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这种情形下,这份合同对被代理人将会产生法律效力,而相应的法律后果也将由被代理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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