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逾期交房,消费者应如何应对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诸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交易契约内容,房产开发商首先应保证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买受人交付其所购买的房屋,此乃开发商之主要义务。
若开发商未如约履行交货事宜,买受者可依据不同情节,采用多样化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首先,当开发商无法依期交付房产且经过催促之后,仍在恰当时限内未予执行履行义务时,买受人为维护自身权益,有权采纳解除合约; 其次,若逾期交付之事发生,督促后在合理期限之内开发商仍未履行职责,买受者不能解除合同,但有权要求开发商对违约行为负责; 最后,即便开发商迟滞交货,经过催促后在合理期限内实施了实际发货,同样不能解除合同,然而买受者仍然享有要求开发商对违约行为买单的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买受者得以行使解除权的有效期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否则该项解除权将视为消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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