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再购房后,定金能否退还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不再购置房产之后,关于定金能否予以退还,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剖析:
首先,若因买方本身因素而决定退出交易,则其所缴纳之定金将不得返还; 其次,如果是由那些不能归罪于买卖双方的话题引发的购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以致买方决定放弃购买,那么,他们先前支付的定金是可以被追回的; 最后,倘若由于卖方方面出现问题致使购房合同无法继续执行,从而使买方作出退订决定,在此种情况下,他们所付的定金不仅应全额收回,而且还应该得到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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