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未履行,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未能成功履行的,仍然需向经纪人支付相应的中介费用。
对于经由经纪人努力撮合而缔结的房屋买卖合同,经纪人均有权利按约定收取相应的中介服务费用; 然而,如果由于卖方或买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最终无法顺利执行房屋买卖合同,那么他们也应按照约定支付给经纪人应得的中介费。 另一方面,倘若经纪人在签约过程中故意隐瞒了影响缔约的关键性事实或者提供了虚假信息而直接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能完成履行,那么这种情形下经纪人将不被要求支付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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