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套房两个人名字能不能去掉一个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证之上的姓名是可以进行删减操作的。只要房产权属全体人员达成共识并能够有效沟通,便可执行姓名减少程序。从房产证上移除某一个名字,实际上相当于是将该名字所拥有的部分房产权进行了转移,使其归属于房产证上仍保留的其他名字。因此,姓名的增减与常规的房屋买卖交易流程颇为相似。在整个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主要集中在购买房屋时所支付的契税方面。
从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共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一种是通过转让赠与的方式来实现;另一种则是采用转让买卖的方法。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在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然而,转让买卖的方式并不需要经过公证环节。两种方式均需缴纳一定数额的房产证登记费以及房产过户手续费。 其中,手续费按照每平米2元或每平米6元的标准收取。 另外,无论是房屋买卖还是房屋赠与,都需要依法缴纳税款。 通常情况下,过户过程中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最初办理房产手续时的相关材料、过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等。无论选择赠与还是买卖的方式,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都必须亲自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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