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宣布破产,房子还没有交房会怎样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租赁期届满之际未能顺利交付新居,并且房地产开发商宣告破产时,为保障自身权益,应尽快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以争取索回相应的赔偿款项。
在此情况下,购房者通常无法如愿获取购房款项,而是仅能拿到相关收据或欠条等凭证,其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将从原本的买卖合同转变成为债权债务纠纷。 当然,若开发商最终因资不抵债而被迫申请破产保护,其资产将有可能被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此时,相较于其他普通债权人而言,购房者将具备更大的机会获得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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