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买房可以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一起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际的房贷环境中,商业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是被允许并行使用的,这也被称为“组合贷款”。
具体而言,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借款人如果同时享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资格,那么他在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之际,便可同步提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换言之,借款人可以选择以他们购买的本市城镇自有住房(或者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物,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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