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第三套房产的认定,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在以往的贷款购房过程中曾购买过两次商品住宅且尚未偿还完毕所有商业贷款款的人士,若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房产,将被视为涉及到第三套房产的交易;其次,对于已经拥有两处住房并取得了完整所有权证明的人士,如果他们再需进行贷款用以购买新房产,亦将被视作涉及到第三套房产的交易;最后,对于曾经分别通过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两处住房并成功获得相关产权的人士而言,在未来的房地产投资活动中,他们任何形式的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再购买新房产行为都将被看做是第三套房产的交易行为。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