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借名买房”现象,实际上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款他人之名为其购置房产,并以他人之名进行房地产权属登记的行为。
探讨借名买房的法律效力问题,关键在于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是否存在借名契约。 举例如下: 1.在"借名买房"的情节中,倘若真正的买方能够提供充足的间接证据建立起严谨完整的证据链条来证实其为涉案房产的真实所有者,那么理应认定该买方为合法的房屋所有权人;2.在借名买房事件当中,书面合同并非确凿的必要条件。 具体而言,若买方不具备所在地购房的资格,基于这种情况提出的房产过户申请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3.“借名买房”协议只能对协议双方产生约束力,而无法规避来自外界的影响。 在此前提之下,该协议并不具有对抗第三方行为的效力;4.如借名买房协议触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则该协议自始至终皆属于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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