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公积金购房提取额度是多少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职员工购置、建筑或翻修自住房屋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其个人账户中的剩余款项。
对于尚未申请购房贷款的员工来说,其账户余额至可追溯到签订购房或建设房合同的同月份为止;若未超过实际购房或建设房支出总额者,则按照实际支出数额进行提取。 2.针对在职员工归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行为,每年允许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得超过当期应支付的利息和本金之和。 在贷款完全结清时,账户余额应截止到贷款结清当月;如果贷款已经结清,将不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3.对于租房自住的在职员工而言,同样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上限为当期实际租金支出的百分之七十。 4.如遇员工自身账户余额不足以满足上述任何提取要求的情况,其配偶、父母及子女均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但他们之间的累计提金总额不得超出上述提到的限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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