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可以做为担保物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购买协议(购房合同)本身并不具备为债务担保的功能,然而,它却是申请商业贷款购置房产过程中所必须向银行提交的关键证明文件之一。
担保制度则是指,借贷双方的一方,通常为债务人,通过提供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或权益抵押给债权人,以便于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义务,或违约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得以从上述担保资产中优先获得偿付。 尽管购房合同本身并无直接的经济价值体现,但其作为债务应有的法律基础和契约证据,仍然可以向债主展示出债务人自身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因此,在商业贷款购房的具体操作流程中,该等文件便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佐证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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