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熟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职工在以下情况下,均可依法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一种情形是,职工本人购买自有住房时,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以及相关证明; 第二种情形是,职工在购买自有住房的过程中,若涉及到建筑工程或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需一并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第三种情形,当职工需要对自有住房进行整体翻新、大规模修缮时,也需要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种情形,即为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需要提供退休证作为提款依据; 第五种情形,职工如果因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关系的原因,则要提供由相关机构开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以及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第六种情形,若职工在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未能在五年内重新获得工作机会的话,需要填写申请表并附上未就业证明作为补充材料; 最后一种情形,对于已决定赴海外定居的职工,需要提供有关的出境定居证明以供核实。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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