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办理产权证时可以加名吗 |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产权证时可以加名,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到交易中心登记时,只需与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再重新重新签订,此行为不涉及税费。如已经登记过,但商品房还未竣工验收,可以到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但如果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更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