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让与担保的风险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股权质押所蕴含的潜在风险包括:
(1)股权质押的担保功能具有较为明显的间接性质。针对出质股权所在的公司财产而言,其所有权仅仅属于该公司自身,而并不被赋予给质权人或者出质股东方,因此,在设定质权之后,质权人并不能够直接获得对质物的管理与控制权。 (2)出质股权的价值具有显著的波动特性。在设立质权之时,主要依据的是当时的市场价值,然而,如果遭遇诸如经济衰退等不利因素影响,那么当时的股权价值将会与实现股权质权时的价值产生巨大差异。 (3)出质人以及公司的道德风险极易导致担保的实际价值大幅降低。 (4)股权质押难以摆脱股权劣后于债权获得清偿的固有缺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十九条股东以将其股权转移至债权人名下的方式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公司或者公司的债权人以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为由,请求作为名义股东的债权人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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