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人能将股权转让给两人,另一人不同意该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股东公司一人不同意股权转让,对方不购买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 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 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一半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名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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