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国内,法定公司注销程序中并不要求全体股东出席。
依据我国现行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我们并未见到明确规定指出,团体关闭时股东必须亲自到场参与手续办理。
股东如无法亲临现场,可以委派他人替代处理注销登记事宜,委托人为办理此类事务需递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包括清算报告在内的相关资料文件,以完成注销登记流程。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国有独资性质的公司而言,其申请注销还需特别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决定证明;若涉及国务院指定的重要国有独资公司,则还需更进一步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作为支持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