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担保公司注销了是否还会有连带责任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法人解散;法人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公司作为法人组织,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消灭,一般不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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