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单位税务登记证注销后 想保留工商营业执照是否可以 |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可以,企业注销应该由税务部门进行清算后,缴清税款,处理完涉税事项,注销税务登记证,再由税务部门出具注销证明书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如果仅注销税务,不注销工商执照,那么企业就属于证照不全,同时有偷税嫌疑,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 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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