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营业执照和合同名字不一样可以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的时候,一般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办理营业执照之前,要确定单位的名称。而租赁经营场所签订租赁合同后,合同的名称和办理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是可以的,但需要变更营业执照的名称。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保留期满,申请人仍未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的,预先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申请人可以在保留期期满日前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书面申请延期,经登记机关批准保留期可以延长6个月。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转让,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拟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含有应当经过行政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因行政许可被吊销、撤销或者期限届满不得再从事该项经营活动的,应当自行政许可被吊销、撤销或者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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