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打款给总公司开票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开发票。
律师解析:
不开发票。
总、分公司之间的交易,一般不得开发票,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总公司、分公司本就是一体,公司内部相互转账打款不需要开发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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