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被扣车多久可以拿到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交通事故中,从车辆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的那一天起往后数五天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责任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这里要注意,因为扣留车辆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是由作出扣留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承担的。 不过,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经通知了当事人前来领取,但当事人却超过了规定时间未领取,那么之后产生的停车费用就需要由当事人自己来承担了。 而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是可以对扣留车辆的时间进行延长的,但最长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六十天。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五天左右就能够拿到自己的车;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最多也不会超过六十天。 要是当事人逾期未领取车辆,那之后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得由当事人自己来承担。 案情回顾: 小朱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公安机关按规定应在五天内通知小朱领取车辆等物品,扣留产生的费用由部门承担。但小朱称未接到通知,部门称已通知,且车辆已逾期未领,停车费谁承担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若部门能证明已通知小朱领取车辆,按规定小朱逾期未领,后续停车费应由小朱承担。 2、若部门无法证明已通知小朱,那么不应由小朱承担逾期后的停车费用,仍应由作出扣留决定的部门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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