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车把人碰了走保险还需要赔钱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已经通过保险理赔程序,并且所发生的损失处于保险责任的范畴之内,那么这部分损失就应当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的责任。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存在一些需要车主额外掏钱的情形。 其一,倘若超出了交强险以及商业险的赔偿限额,那超出的那部分损失就需要车主自己来承担;其二,要是在事故当中存在免责事由,就像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这种导致保险拒赔的情况,此时车主就必须自己赔付相关费用。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倘若伤者因为事故而产生了一些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费用,例如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根据法律规定,车主也有可能需要对这些费用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开车不小心把人碰了并且走了保险之后,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不需要车主再赔钱了,一定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只有明确了各种情况以及相应的责任划分,才能更好地处理此类事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开车不小心碰了小李,随后走了保险理赔程序。但小李主张的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保险公司称不在赔偿范围内不予赔付,小李要求小朱承担,小朱认为走了保险就不该再掏钱,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在保险责任范畴内,且未超出交强险及商业险赔偿限额,也无免责事由,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小朱无需额外掏钱。 2、若存在超出赔偿限额部分、免责事由(如酒驾),或伤者有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费用,小朱可能需承担相应赔偿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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