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18000理赔时需要扣除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强险的理赔原则主要是在保险责任的范畴内实施全额赔付,一般不会进行扣除操作。
交强险属于法定的强制保险,其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效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当满足交强险的赔付条件时,比如在保险期间内确实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等情况,保险公司就应当按照规定的赔偿限额来进行赔付,不会扣除18000元这样的金额。 然而,我们必须要注意一些特殊的情况。 其一,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那么保险公司很可能会依据相关规定拒绝赔付或者只进行部分赔付。 其二,倘若被保险人没有及时履行通知义务,保险公司也可能会据此对赔付事宜进行相应的调整。 总的来说,在通常的情况下,交强险18000的理赔是不会被扣除的。 但具体的赔付情况还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以及实际发生的事故情况来最终确定,以确保理赔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投了交强险且事故在保险期间内,造成小李受伤。小朱向保险公司索赔交强险18000元理赔金,但保险公司却无故要扣除18000元。小朱认为满足赔付条件不应扣除,保险公司称有特殊情况,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交强险正常情况下在保险责任范畴内应全额赔付,此次事故在保险期间且造成人身伤亡,按规定应赔付。 2、若保险公司称有特殊情况,如小朱故意制造事故或未及时通知等,需提供相应证据,若无证据则不应扣除理赔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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