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全责对方受伤了我用理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遇到对方全责且对方受伤的情况时,你一般不用直接去进行理赔操作。
因为对方自身的交强险以及商业险会承担起相应的损失。 交强险在有责的情况下,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是2000元,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8000元,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是180000元。 要是超出了交强险的这个范围,那就由对方的商业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来进行赔付。 要是对方压根就没购买商业险,或者商业险的额度不足以赔付他全部的损失,那超出的部分才有可能需要你根据责任的比例来进行适当的补偿。 不过要注意,这可不是理赔行为,而是基于人道主义或者公平原则的一种垫付行为,之后你是可以向对方去追偿的。 总而言之,通常情况下都应该先让对方的保险来进行赔付,你没必要主动去进行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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