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郑州特大暴雨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的明确规范,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所引发的车辆损失情况,均被纳入到商业车险中车损险的保障范畴之内。因此,当车辆不幸遭受浸泡,随之而来的拖车费、清洁费用、电气设备和内饰部件的损失,皆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对于因水浸、二次启动导致的发动机进水故障,车损险并不提供赔偿,而涉水险则对此类情形提供保障。涉水险,也被称为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其主要针对的是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行驶过程中,或者在被水淹没后导致发动机受损的情况,给予相应的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可能从数百元至数万元不等。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车险条款通常都会设定一定比例的免赔额,若未选择投保“不计免赔特约条款”,那么在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将会在扣除免赔额之后再行赔偿。若车主同时投保了车损险、涉水险及两项险种之下的不计免赔条款,且符合相关合同条款的责任范围,那么因遭受水淹或涉水行驶导致的发动机损坏损失,便能够得到足额的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一条
车辆损失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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