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保险拒赔多久通知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各家保险公司必须在拒绝赔偿的决定做出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向当事人发出明确的拒赔通知书,同时详细阐述其拒绝赔偿的原因。
此外,保险公司还需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最迟不超过三十日的时间内完成对损失情况的评估与确认工作。 当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无论是投保人、被保险人还是受益人都有权利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然而,若保险公司认为申请人需要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以便申请人能够及时准备所需材料。 在申请人提供完整的材料之后,保险公司亦应尽快展开审核工作。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在三十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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