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人重伤保险理赔诉讼时效有限制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理赔方面,确实存在一定的时效性限制。具体来看,对于交通事故所涉及的人身伤害案件,其诉讼时效规定为一年;而至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的期限则是两年,该时效从知晓事故发生之时算起。
2.除了负责处理交通意外事故之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需承担诸如勘查现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对赔偿争议进行调解等多项职责。 3.针对已经勘查过现场并进行了必要检验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而对于需要进一步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则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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