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换电瓶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你所面临的风险倘若属于保单规定的保险责任范畴,然而保险公司却未进行赔偿,这时可以选择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但是请务必关注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交通事故理赔期限。在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时,切勿超过理赔周期的期限。也就是说,从保险车辆完成维修、事故处理完毕并结案的那一天开始算起,若被保险人在三个月内仍未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或者自保险公司通知其领取保险理赔款项之日起一年之内尚未领取应得的赔付款项,那么将视同为已自愿放弃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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