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以翔保险公司不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以下情形中,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一,新车尚未获得悬挂许可证或临时行驶许可证,或者这些证件已经过期失效;第二,车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度检验或未能顺利通过本次考试,从而引发了事故损失;第三,车辆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第四,事故涉及到投保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第五,在收费停车场停车后被发现遗失或损失;第六,被保险人自愿放弃向其他责任人追讨的权利;第七,驾驶员在持有无效或受损驾驶证期间驾驶汽车而产生的损失;第八,发生事故後超过48小时才通知保险公司;第九,在缴纳保费之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第十,对车辆新添加的设备造成的损害;第十一,车灯或倒车镜单一部分的破损;第十二,在深水区强行启动发动机导致其损坏;第十三,被车上的物品撞击损坏;第十四,未经保险公司定损确认就自行维修;第十五,车辆零部件被盗窃。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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