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全责一方车辆全险还会被保全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令法规,在拥有全面性保险保障的背景之下,通常情况下是无需对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的。
但是,如果轻微者方针对此情况向法院递交了财产保全请求,同时还能提供相应的担保之时,那么法院亦可考虑受理该申诉人的申请,从而对涉案的交通工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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