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交强险的区别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这两种保险中强制性的差异。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三责险”)并非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投保的保险,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却是基于国家法律层面的强制要求,属于强制性保险。 接着,让我们看看这两种保险在理赔时遵循的原则有何区别。 对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而言,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基于当事人过失责任的认定; 然而,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来说,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则是按照无过错责任的原则进行确定。 至于赔偿的范围,这种差异同样显著。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设立了诸多免责条款以限制赔偿范围,相比之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除了故意行为引发的事故以外,其保险责任涵盖了绝大部分的道路交通事故,并且没有设置免赔率作为风险控管手段。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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