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多少天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中的明确规定,被保险车辆因道路交通事故而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机构提交相关索赔申请。
保险机构则应在收到索赔申请之日起的第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被保险人其所需提供的与赔款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及材料。 在此之后,保险机构会在接收到被保险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的五天之内,对此次保险事故是否属保险责任进行严谨细致的审定,且将最终结论告知被保险人; 如若该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机构也需以书面形式详细解释原因;但对于那些确定为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机构在与被保险人就赔偿问题达成共识后的十日内便需支付相应的保险理赔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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