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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工伤鉴定费由谁出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费用应由鉴定人员先行支付,待责任方最终确认责任义务后再行支付相应金额给鉴定人员。若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费用及诊疗费总和尚未超出保险公司的核定赔偿额度,那么该部分费用应该由保险公摊承担。对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受害者而言,他们有权向肇事者提出赔偿请求,同时倘若肇事方投保了保险,受害者亦可选择寻求保险公司的赔款赔偿。
依循《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优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肇事方购买了交强险的前提下,依法应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第三方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有超出限额部分,则应由致害人按照责任认定结果来履行相应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及致害人应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陪护费、住院膳食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进行赔偿,如致伤程度构成残疾,还需要经过伤残鉴定后按照所评定的伤残等级具体计算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抚慰金等相关赔偿款数额。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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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2:3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