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护理费谁垫付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这一情形中,护理费的垫付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一般情况下,护理费通常由侵权人来进行垫付。 然而,倘若侵权人选择了逃逸,或者其自身没有能力支付护理费时,要是机动车已经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那么此时就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的范围之内予以垫付。 反之,如果机动车没有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又或者是在肇事之后逃逸了,那么就会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抢救费用。 并且,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是有权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偿的。 另外,伤者本人以及其家属也可以选择先行垫付护理费,之后再向侵权人或者是相关的责任方去主张赔偿。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论是谁进行了垫付,都一定要妥善保留好相关的凭证,这样在后续进行理赔的时候才能够顺利使用,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李受伤需护理。小朱逃逸且无支付护理费能力,其车参加了交强险。争议点在于护理费该由谁垫付,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垫付责任。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一般护理费由侵权人垫付,但小朱逃逸且无支付能力,其车有交强险,此时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护理费。 2、若小朱车未参保或逃逸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小朱追偿。 3、小李及其家属也可先行垫付,后续向小朱主张赔偿,且垫付方应保留好相关凭证以便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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