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全责营运损失费怎么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对方应负全部责任而致使营运车辆遭受损害时,营运损失费通常应当依据实际遭受的损失来予以赔偿。
比如,车辆原本正常营运能获得一定的收入,但因事故而无法营运,这期间所减少的收入就是实际损失,应得到赔偿。 2.营运损失费的计算依据通常是车辆在因事故而停运期间的合理预期收入损失。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计算车辆每天正常营运能够获得的收入,再乘以车辆因事故停运的天数,这样就能确定营运损失费的大致数额。 3.如果车辆有固定的营运合同,或者能够提供明确的收入证明,那么就以该合同或证明所显示的收入为准来计算营运损失费。 但若没有这些相关证明,就可以参照同类型车辆在类似情况下的平均营运收入水平来进行计算。 比如同类型货车的平均每天营运收入为400元,停运天数为8天,那么就可按400×8=3200元来计算。 4.在要求赔偿营运损失费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像营运许可证,它能证明车辆具备营运资格;收入证明,能明确车辆正常营运时的收入情况;还有停运期间的费用支出等,这些证据都能有力地支持索赔请求,让索赔更有依据。 5.倘若双方对于营运损失费的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包括车辆的实际损失、同类型车辆的营运情况、双方的责任等因素进行综合判定,从而确定合理的营运损失费赔偿金额。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营运货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李负全部责任,小朱车辆受损停运。双方就营运损失费赔偿产生争议,小朱主张按每日实际营运收入计算,小李认为应参照同类型车辆收入计算。 案情分析: 1、小李负全责致小朱营运车辆受损,小朱因事故无法营运期间减少的收入,属于实际损失,依法应得到赔偿。 2、若小朱车辆有固定营运合同或收入证明,应以其为准计算营运损失费;若无,可参照同类型车辆平均营运收入水平计算。 3、小朱索赔时需提供营运许可证、收入证明、停运期间费用支出等证据支持索赔请求。 4、若双方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综合判定合理赔偿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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