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瓶车交通事故被判主责如何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被判主责时,其赔偿责任的情况如下:
首先,在对方损失方面,主责方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这里的对方损失涵盖众多,像医疗费,这是因受伤治疗而产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住院费、药品费等;误工费,是对方因交通事故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护理费,是为照顾受伤方而产生的费用;交通费,是对方因处理事故及后续就医等产生的交通费用;营养费,是对受伤方进行营养补充的必要费用等,这些都属于直接损失。 此外,还包括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一些合理间接损失,比如因受伤导致的后续康复费用等。 其次,对于自身损失部分,对方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倘若自身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那么在赔偿时,可先由保险进行赔付,当超出保险范围的部分,就需要由主责方自己来承担。 具体的赔偿金额,必须依据双方的实际损失情况来进行精确计算,这就需要提供医疗费用的相关票据、误工证明(证明因事故导致的误工时间和收入减少情况)、护理证明(证明护理人员及护理时间等)等一系列相关证据。 总之,主责方一定要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努力达成一致。 若实在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 同时,主责方在自身损失范围内,还有权向对方及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追偿,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骑电瓶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被判主责。小李受伤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小朱的电瓶车也有损坏。小李要求小朱按70%赔偿自己的损失,小朱认为小李有些费用不合理。小朱自身的损失也要求小李按30%赔偿,小李觉得小朱的损失评估过高。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主责方,按规定应承担小李损失的70%,但对于小李费用的合理性可要求对方提供证据,如医疗票据等。 2、小李应承担小朱损失的30%,小朱需提供如维修票据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失,若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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