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条件赠与可以解除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附条件赠与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解除的,具体情况如下:
1.当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例如,受赠人故意对赠与人进行身体伤害,或者恶意诋毁、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名誉权等,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依法撤销赠与行为。 2.若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比如,在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受赠人应承担赠与人生活照料、经济支持等扶养义务,但受赠人却无故拒绝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 比如约定受赠人要将赠与财产用于特定公益事业,而受赠人却挪作他用。 不过,撤销权行使有时间限制,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若赠与存在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情形,解除条件或有不同,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判断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附条件赠与小李一笔财产,约定用于特定公益事业。但小李却将该财产挪作他用。小朱知晓后,在财产权利转移三年后、知晓事由八个月时,欲撤销赠与,小李却认为时间已过不能撤销,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未按赠与合同约定将财产用于特定公益事业,挪作他用,符合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按照规定,赠与人小朱有权撤销赠与。 2、小朱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了撤销权,且自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日起未超过五年,撤销权并未消灭,所以小朱撤销赠与的行为依法应得到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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