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需要双方都在判责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方面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
首先,通常来说,双方必须到场参与责任认定这一过程。 交警会凭借现场勘查所得的各种信息,比如车辆碰撞的痕迹、道路状况等,以及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经过的陈述,还有证人所提供的证言等多方面的证据,来综合判定双方在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 假如其中一方当事人未能到场,这无疑会对责任认定的及时性产生影响。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该方就可以逃避其应承担的责任。 倘若一方当事人确实存在特殊原因而无法到场,那么他是可以委托代理人来代为参与处理相关事宜的。 然而,要是有一方当事人选择逃逸,即便他没有到场,交警也会依据现场所留存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散落的车辆部件等,来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 总之,双方到场参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够让责任的认定更加准确、公正。 我们不能因为一方未到场就否定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应该依据相关的证据和规定来进行合理的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时,小朱未到场,小胡交警依据现场勘查、小李陈述及证人证言等进行认定。小朱称有特殊原因未到场,但未委托代理人。小朱和小李就小朱未到场是否影响责任认定存在争议,小李认为小朱不到场影响公正性。 案情分析: 1、按规定,当事人应到场参与责任认定。小朱未到场且未委托代理人不符合规定。 2、虽然小朱未到场,但交警可依据现有证据认定责任,小朱不能逃避应承担的责任。小朱未到场虽影响及时性,但不必然影响责任认定的公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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