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开电动车撞到轿车谁的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成年人大多被划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当未成年人在未获得监护人同意或者未在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驾驶电动车时,这种行为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过错。 因为他们尚未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和认知水平,难以对驾驶行为及其后果有充分的理解和掌控。 而轿车驾驶员一般有责任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以保障行车的安全。 比如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让行等。 倘若轿车驾驶员在事故中存在过错,比如未按规定让行等行为,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由于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其监护人必须对未成年人的行为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 这是因为监护人有义务对未成年人进行监管和教育,确保他们的行为符合法律和社会规范。 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依据事故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主要看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专业的认定。 如果涉及到赔偿问题,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未成年人自身拥有财产,那么可以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未成年人)在未获监护人同意且独自驾驶电动车时,与小李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争议点在于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是小朱的违规驾驶过错更大,还是小李未尽注意义务责任更重。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未成年人,未获监护人同意驾驶电动车,本身存在过错,因其认知和行为能力有限,难对驾驶后果充分理解掌控。 2、小李作为轿车驾驶员,有责任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若其存在未按规定让行等过错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 3、小朱监护人对小朱行为承担监护不力责任,若涉赔偿,监护人应担责,小朱有财产可从其财产支付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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