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过去三年了还能重新定责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通常情形下,事故历经三年时间后,通常是不可以再次对责任进行认定的。
关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着特定的时效规定,一般来讲是从交通事故发生的那一天起开始计算,在一年的时间范围内。 倘若超过了这一年的时间,交通管理部门往往便不会再受理关于重新定责的申请。 不过,如果出现了特殊的情况,像是某些证据是在事后才被发掘出来的,又或者有全新的事实或者理由,这些情况足够有力地能够推翻原本的责任认定等,经过相关的程序以及审查之后,是有可能对责任进行重新认定的。 但这其中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作为支撑,并且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相关条件。 总而言之,大多数的情况下,经过了三年之后是不能再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的。 然而,对于特殊的情况,则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并且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来作出准确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三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当时已认定责任。三年后小朱发现新证据,他认为此证据足以推翻原责任认定,于是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定责。但交通管理部门以超过一年时效为由拒绝受理,小朱认为新证据特殊应重新认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效为一年,从事故发生日起算,超期交通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重新定责申请。 2、若有新证据、新事实或理由足以推翻原认定,经相关程序审查,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可重新认定,但小朱需证明其新证据符合这些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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