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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追尾开事故认定书必须双方到场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追尾事故的认定通常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这是因为事故认定的过程中,需要双方详细地对事故发生的经过以及相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确认。
只有双方都到场,交警才能够全面、细致地了解到事故的各种细节,从而能够更加准确地划分事故责任。
如果其中一方无法到场,那么是可以委托代理人到场的,但必须要出具授权委托书等相关的手续,以确保委托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然而,如果有一方故意不到场,交警依然可以根据现场已有的证据来进行认定。
但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双方最好都能够到场配合交警进行处理。
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让事故责任的确定更加公正、准确,也能够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方确实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那么当事人可以及时与交警进行沟通,协商后续的处理事宜。
通过与交警的沟通,能够明确后续的处理流程和方式,避免因为一方不到场而导致处理进度受阻,从而能够更有效地解决追尾事故带来的各种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追尾事故。交警要求双方到场处理以便准确认定责任,但小胡作为小李的代理人前来,称小李有事无法到场,小朱对此存疑,认为小李是故意不到场,担心影响责任认定公正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李确实有事且出具合法委托手续,小胡可代理处理,交警依据双方陈述及现场证据认定责任,这种情况下符合程序。
2、若小李故意不到场,交警虽可依据现场证据认定,但小朱担心影响公正性有一定合理性,小朱可要求交警严格审查小胡的代理手续及证据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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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4:3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