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认定书签字后等于结案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事故认定书的签字与结案并非同一概念。
事故认定书主要是对事故责任进行明确界定,而签字仅仅是当事人确认自己已经知晓了这一认定结果,绝不能将其视为结案的标志。 实际上,结案需要满足多方面的条件。 比如,所有涉及到的赔偿事宜都必须达成一致,伤者的身体已经完全康复,并且不存在后续的治疗需求,同时保险理赔也已经顺利完成等。 倘若双方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存在不同意见,那么在规定的时间内是可以申请复核的。 然而,这一复核行为并不会对当前事故的处理进程产生影响,事故仍会按照既定的程序继续推进。 只有当上述的各项条件都一一满足,并且相关部门也完成了所有的法定程序之后,才可以真正地称之为结案。 由此可见,事故认定书的签字仅仅是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已,绝不能简单地将其等同于结案。 它只是整个事故处理流程中的一部分,后续还需要满足诸多其他条件才能最终确定案件是否真正了结。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小朱签字确认,但小李认为签字就代表结案,小朱则称结案还需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伤者康复无后续治疗需求且保险理赔完成等。双方就事故认定书签字是否代表结案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事故认定书签字只是确认知晓认定结果,并非结案标志。 2、结案需满足如赔偿一致、伤者康复、保险理赔完成等多方面条件。 3、即使一方对认定有意见申请复核,也不影响事故按程序推进,只有所有条件满足及法定程序完成才是真正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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