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开我名下的车出事故谁负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别人在未获得你准许的情况下擅自驾驶你名下的车并引发了事故,责任的划分得依据具体的状况来确定。
其一,倘若对方具备驾驶资格,并且是在你同意或者默认其使用车辆的情形下进行驾驶的,那么你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程度的连带赔偿责任。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事后你有权利向对方进行追偿,让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份额。 其二,要是对方没有驾驶资格,像未取得驾驶证之类的情况,又或者存在故意驾车,亦或是有重大过失的驾驶行为,那么你在先行承担了赔偿责任之后,是可以向对方追偿大部分的损失的。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比如刹车失灵、轮胎磨损严重等这些因素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你也有很大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而言之,对于这种未经同意擅自开车出事故的情况,具体的责任到底该如何划分,必须要结合实际发生的具体情形,并且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的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的车停在自家门口。小胡未得到小朱的准许擅自开走了车。小胡有驾驶资格,驾驶途中发生事故。小朱认为自己不应担责,小胡认为小朱也有责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未经小朱同意开走车,虽有驾驶资格,但小朱未同意或默认其使用车辆,按规定小朱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小胡驾车发生事故,小朱既未同意其开车,也无证据表明小朱对事故有过错,如车辆不存在安全隐患等,小朱不应担责。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