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有没有诉讼时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是存在诉讼时效的。
通常情况下,诉讼时效为三年。 这个时效是从权利人能够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并且明确知道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当然,如果法律另有规定,那就得依照相应的规定来。 当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就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理由。 不过,要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义务人自己同意履行相关义务,那就不能再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作为抗辩的依据; 要是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了义务,那也不能再要求返还。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同的情况可能会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规定。 比如说,涉及到不动产的纠纷,其诉讼时效可能会更长一些。 所以,在遇到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关注诉讼时效这个问题,千万不要因为疏忽而导致超过了时效,最后丧失了胜诉的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小李违约,小朱权益受损。小朱多年后才想起维权,此时距其知道权利受损已超三年。小李以诉讼时效届满抗辩,拒绝履行义务,双方就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小朱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且明确义务人之日起算,本案中小朱起诉时已超三年时效。 2、若小李在时效届满后同意履行义务,则不能再以时效届满抗辩;若已自愿履行,也不能要求返还。本案小李以时效抗辩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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