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应该去哪起诉对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碰到欠钱不还的状况时,通常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住所地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要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那就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地,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不过可别把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也算进去。 再说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在合同里对合同履行地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 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太清楚,要是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那接收货币一方所在的地方就是合同履行地。 像这种情况,出借方作为接收货币的一方,出借方所在地就可以被看作是合同履行地。 这样一来,当遇到欠钱不还的问题时,大家就清楚该往哪儿去起诉,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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