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仲裁的受案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我们向您介绍关于合同仲裁的受案范围细节。
该范围涵盖了众多类型的商业交易纠纷,诸如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以及涉及到金融、证券、保险等领域所产生的合同纠纷。 具体而言,双方当事人应依据中国的《仲裁法》展开争议解决工作。 根据该法第二条明确的规定,凡涉及到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因上述各类商业交易而引发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均可通过仲裁方式加以解决。 然而在《仲裁法》的第三条中却同样明确了以下两类纠纷不适用仲裁机制: 首先是涉及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方面的纠纷; 其次则是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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