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胁迫订立合同的撤销期限怎么计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撤销胁迫签订合同之撤销权的时效自当事人知晓或应该知晓有关撤销缘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共为一年的时间。
如果在这长达一年的期限内,当事人未对该撤销权进行任何实际行动的话,那么他/她的撤销权将会被视为自动失效。 换句话说,如果受害人在意识到自身被威胁签订了合同起,必须在一年内提出撤销这份合同的诉讼请求。 若超过这个期限仍未向法院提起抗议,那么法院将不会再提供此类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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