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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事故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协商与和解之法:在争端产生之后,各方须秉承诚信原则,务实地展开协商,相互做出适当退让,以便达成双方均可接受之和解协议。协商与和解方式主要分为自行和解以及第三方协助和解两类。自行和解,即无第三方介入,仅由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
至于第三方协助和解,则意味着由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进行调解,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仲裁制度:仲裁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仲裁员在此过程中扮演裁判者角色,而非调解员,对双方争议作出裁决。当前,我国针对经济合同争议实施二级仲裁制度,若当事人对此裁决结果不满,可于收到二级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最终审判判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以公正、独立的第三方或中间人身份,对当事人间纠纷进行评判,因此并无采取强制措施之权力,其裁决之强制执行权归属于人民法院。如遇仲裁裁决后,被保险人拒绝履行裁决义务,可向被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3.诉讼途径:诉讼乃是通过人民法院依据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系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需严格遵守。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保险责任归属及赔偿金额等问题引发争议时,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为协商与和解,其次为仲裁,最后为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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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0:3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