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替别人签字有法律责任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尽管仿冒他人签名已被视为违反道德规范且受到社会谴责,但其本身尚未构成刑事犯罪,也无法引发公诉。
根据相关规定,“行为人在无代理权、越权或代理权终止之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若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无效力,而应由行为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所涉及的法律责任主要为民事责任,甚至仅限于违约责任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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